中原王朝的合法性及古代汉族的定义
汉文化是多源头的。不止楚一个。楚的地位很重要。从图腾上来看,龙始终位居第一,凤则排第二。其他的图腾都不怎么提了。而飞凤正是楚族/楚人的图腾。南北地位不言自知。诗三百中间,也不都是楚歌吴语。夏商周的统治中心,仍然在中原一带。龙凤呈祥,正是南北融合之意。
不过,千万别以现在自己的籍贯说话,历史上的大迁移太多了。南人北人,说不清楚。
至于李世民的血统问题是日本人提出来的。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祖父讲过,当初日本人占领我们家乡,就是将日本人是徐福的后代等等,中日同源同种等等,其心险恶,不提也罢。私心认为,这种口号,对于普通民众的杀伤力/感染力还是很大的。
我一直把满族入主中原和日本人入侵中国等量齐观。抗日战争是壬辰战争的延续,是日本大陆政策的延续。
学术也是和政治有关的。日本人这么说,目的还是很明显的。倒是朱熹的说法,哈哈,别忘了,这老先生也是出于南北两朝的时代,也是有政治立场的。
如果日本人全面占领了中国本土,然后他们自己改汉姓,说汉话,和汉族通婚,维持下去,我认为这和鲜卑北魏没有什么区别。
如果他们占领中国之后,让原来的汉人改姓,易服,不准说汉话,日本人和汉人之间不准通婚,种族之间有区别对待,我认为他们就是蒙元、满清再现于20世纪。
我还是坚持,只要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:
1、黄种人;
2、自称为汉人;
3、接受中原文化,尤其是儒家文化。
他们就是汉人。
同时,需要批判正统唯一的观念。也就是当南北朝并立的时候,就认为中间一个是正统的,另一个是伪朝。
首先,这不符合实际统治原则。王朝也好,国家也好,都应该按照实际统治原则来对待。建立过自己的政府,有领土/疆域,有被统治的人民,并且维持行之有效的统治达到一定时间,就构成一个王朝/国家。而不管它原来是入侵、造反、分裂、篡权、分封而产生的。这只是承认因统治行为延续到一定时间而产生的法律事实。不考虑政权/王朝本身的合法性。
王朝/国家的合法性,是一个无法证明的问题。你说对方是伪政权,对方说你是伪政权,这毫无疑义。然后,过了那个时期,后人再来贴标签,感觉真的毫无意义。换言之,王朝/国家的合法性,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,无法通过实证推理加以确认。
而统治行为本身,是一个事实问题。我再爱国,也不能说满清没有统治过中国。统治行为延续到一定时间,就产生合法性。这是因时间的流逝而取得合法性。否则,满清时代的统治如果不具备合法性,所有基于满清法律的交易、买卖、婚姻、继承,可能就失去了法律基础。
谈到末代王朝,我一样坚持有效统治、实际统治原则。崇祯殉国了,还有南明,而且南明实际统治的地方、人民、时间都很可观,这自然是王朝的延续。何况南京本来就是首都之一,就是用于防备不测的。至于是否计算到台湾郑氏政权,我看也是考虑的。大顺就不行,时间太短,对于一个王朝来说,至少要统治十年、五年吧?而且要从它宣布自己是一个王朝时开始计算。如果它自己都不承认自己是一个王朝/国家,我们也没有必要去承认。满洲国和满清的关系,首先是国号变了,不是一回事,否则,四太子的金朝,和努尔哈赤的后金,也就没法区分了;其次,满洲国建立了有效统治,是一个国家。当然,它在事实上是一个国家,和国际社会承认不承认,是两码事。承认它的权利在于做出承认的国家。这分为两个层面:承认对方的有效统治(因而在事实上是一个政府,就是内心确认);承认对方政权的合法性(因而授予/给予/承认对方的权利能力、行为能力,以及接受对方和自己交往带来的法律后果,同时自己承担责任,不再承认针对同一土地、同一被统治人民的政权的合法性)。
王朝/国家因为有效统治取得的合法性,具有外部效力和内部效力。
对于内部的人民,也就是被统治的对象,这种统治行为的延续,如果达到一段时间,王朝/国家本身自然取得合法性,不需要别人承认(包括后人)。
对于外部的国际主体,这种有效统治行为的长时间延续,取得一种期待效果,其他王朝/国家可以因此而承认其合法性。但是这种合法性,不因时间流逝而自动取得,对外仍然需要得到其他国际主体的明示承认。
现在合法不足以导致/推倒出过去合法。因此,盗贼起义成为皇帝之前的行为,依然具有非法性、可责性,但因为自身取得政权,而不再有可追究的必要性。
如果在隋唐两朝,按照当时的鲜卑族定义,李世民符合的话,他就是,不符合,他就不是。
那么,隋唐时中原有无鲜卑族?我看是没有了,当时的元姓大族,出名的如元缜,可以说都是鲜卑皇族后裔,但是,已经没有人把他看作鲜卑族。这是因为孝文帝的一系列汉化措施,已经使得鲜卑这个庞大的、强大的民族,彻底和汉族融为一体。直到金朝,大诗人元好问,也可以说是鲜卑后裔。但他们都是以正宗汉人自诩的。
任何血统论者,都是潜在的种族主义分子。他在以自己的汉族身份为傲的时候,并不能证明自己身上有是否来自其他民族的血缘。
兰州大学有位教授曾经论证,鲜卑的一支,可能是汉骑都尉、飞将军李广之孙、一代名将李陵的后裔,李陵入胡,为王,领有部落。不知那些认为李世民为鲜卑人者,对此有何感想。这是2001年,我在洛阳一家书店中看到的论文专著。
大家也还记得,射雕里面,郭靖母子是避难蒙古的,历史上走西口、闯关东的,不在少数。曹雪芹是汉军旗人氏。恐怕有些人连他是满人还是汉人都分不清。 1900年,黑龙江设省,开放柳条边,一时即使上百万人口涌入。就是在我们家乡,仍然有很多人,小脚趾有两片趾甲,一种说法认为这是正宗汉人,也有认为这是匈奴后裔。
中国历史上,汉化胡,胡化汉,不在少数。世界上没有哪个民族,像汉族这样血统复杂。这是优势,不是劣势。民族之分,向来是乱世前兆,不智之举。
那些历史上的民族,今天后裔荡然无存的,或许已经融入汉族。今天在为李世民是汉族而自豪的,说不定远祖恰好是胡人。身为汉人,有何自豪?祖先的万年继业、千秋功绩,是先人造就的,那些光辉历史属于他们,不属于你我。身为他族,又有如何?近日孱弱之小族、小国,他日未必不能成就伟业。
历史潮流滚滚向前,目光应向远方,而非过去。
所谓血统之争,不过是正统之争,而正统观念,只在中央朝贡体制下有其价值。中国,作为一个民族国家、现代国家,只是出现于1945年。若非内有国人自醒,与日本血战经年,外有英美扶持,得跻身五大国之列,则我国仍然是一微不足道之小国而已,东亚病夫而已。八年抗战,也只是蒙元、满清入主中国的再现而已。
古代中国之疆域,仅限于皇帝直接统治之下的部分。在中央朝贡体制下(注意:不用中华朝贡体制的说法),“天下”,就是一个完整的国际社会,中国与周边之越南、朝鲜等国,仅仅为朝贡关系,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,不是中国的一部分。并非中国军队占领过何地,那里就曾经是中国领土。只有中央政府的有效统治所及之地,才是疆域之内。
至于血统问题,我不多说了,荒谬无聊到了极点。假设一个汉族家庭,儿子必须娶胡女,假设每一代都迎娶的血统较纯的胡女,过个10代,汉人血统还有多少?尽管可能汉姓不改,文化不改。谁是哪个族的,归根到底,要看他本人怎么认同。我相信,起太宗于地下,而问之:如鲜卑胡人乎?李世民必然拿刀砍你。
入主中原,并非靠的是血统,而是武力。过去王朝的统治者,高兴一点的,说自己是虞舜后裔,流传到蛮夷现在打回来了;不高兴的,把汉人编成二等、三等公民,老百姓又能如何?所以,古代王朝也好,现代国家也好,地方政府也好,因为对内长期有效统治而取得合法性,是一个事实问题,不是价值判断问题。
汉还处于开边时期,最复杂的问题,不是民族问题,而是中央与地方问题,这问题后来通过七国之乱和武帝时候的推恩令得到解决,也就是说,武帝之后,中国内地这些州郡是皇帝直接统治了,没有国中之国的现象,除了帝力不及的少数民族以外。西域三十六国,更非中国所有。
唐的都护制度,本质上解决的是边疆少数民族对汉地的威胁的一个办法,想比起宋,可以说,唐是以攻代守,考虑到突厥、大食、吐蕃的威胁,建立几个大的都护府,作为一个庞大的缓冲带,以保卫内地。在都护府辖区内,如果当地政府拥护/顺从唐,就保留之,如果不顺从,就攻灭之,然后或者划为府县,或者另立新君。唐在灭高昌、高句丽后所建西州、安东均不成功,最后都复国,并被唐承认。原因在于,中国人/汉人是一农耕民族,在北方极寒之地,南方热带雨林,西方大戈壁,较之当地民族,均不占优势,所以,中国强大之时,最多将边疆区域划为势力范围,中国弱小之时,能够保全内地十八行省就已不错。唐的都护府辖区,应当看作军事保护区/军事安全区,而非行政上正式隶属于朝廷的区域。对于这些区域,朝廷关注的,一是面子上的顺从/听话,二是军事上的安全态势。
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国,实际上,不是以中原治四夷,而是以四夷治中原。其所依靠的、笼络的,是蒙古各部,西藏(蒙古信藏传佛教,西藏内附,则蒙古更为心服),所统治的,正是中原的汉民。
现在强调民族大联合,大团结,是承认历史,如能更加民主、自治,或许能够解决更多问题。反倒是血统论、民族优越论会制造麻烦。可见(陈腔滥调了):从理论上血统论是荒谬的、不值一驳的,从实践上血统论是可怕的、极有危害的。
直到1799年,乾隆皇帝GAME OVER的那一年,和乾隆皇帝领导的庞大帝国相比,西方依然不占明显优势,但是从1900年以来,中国明显落后,文化/文明上开始不占优势,老大帝国的龙钟老态,暴露无遗。
近百年的变法图强,出路只有一条:全盘西化。先有曾李器械西化、武器西化,后有康梁制度西化、规则西化,然而均无善果。GMD走的是右派西化,GCD走的是左派西化,加上文革的洗刷,今天结果已经很明显了。
汉人思想、制度的西化,也可以说是胡化,今天你我所着之衣,所读之书,所信服之主义,尽非汉人所原有,天下大势如此,非一二人所能主观左右,只是希望学的像些,结果好些。
仅就西汉初期的封国而言,不妨看作一种临时政治安排,开国之初,功臣宿将遍布朝廷,所以要大封本姓,多设封国,多少削弱/平衡中央势力,待到朝廷根基已硬,封国制度就显得很不合适,所以,有削平推恩的必要。封国与朝廷之间,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。
所谓王、侯,都是爵位,天子直接治理三河、东郡等地,诸王治理其他地区,但是,诸王是产生于皇帝,皇帝仍然有最后的决定权,我把这看作“代理统治”,诸王就像皇帝的代理人来统治所在的封邑,诸王的统治在效果上等于皇帝的直接统治。(当然,这“间接统治”理论会给我带来其他别处的麻烦)。二者的关系,很像西方的采邑封建制度。
最关键的,诸王仍然在皇帝的法令直接约束下,看汉书原话:然诸侯原本以大,末流滥以致溢,小者淫荒越法,大者睽孤横逆,以害身丧国。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、赵,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、楚。武帝施主父之册,下推恩之令,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,不行黜陡。
何谓:淫荒“越法”?说明即使贵为王者,一样要服从汉朝的律令。这是最重要的。朝鲜、越南的君主,什么时候也不用理会中国的法律,他们只需要表示效忠中国皇帝就行了(好像中国历代王朝的法律里面,没有制定关于外国君主犯法该怎么办的)。
至于领兵,铸钱,均是在皇帝特许之下,皇帝特意授权,比如刘濞的吴国,就是专门安排给他的好地方。今天的香港,也可以发行货币。据说一旦统一台湾,他们还可以有部队。这些都是由主权者的授权而得以行使权利/权力,本身何来主权?否则,用兵平吴楚,岂不成了汉朝侵略吴国?如果法令不及封国,武帝怎能下达推恩之令?
何况,这些本来就是制度试验,后来发现不行,就不再试验了。武帝以后,就再也没有这些国中之国的矛盾了。这说明,很早内地就进入“中央集权的、文官治理的、农耕社会的帝国阶段”,而没有西方式的分封/封建社会,或者很快跨越了这阶段。
刘仲原来也是王,因为不守封地,打了败仗,就降为侯,他的封国就取消了,高帝一声令下,他儿子刘濞就封了吴王。这说明皇帝对于这种王爵,是予取予夺的,王,作为爵位,一样和诸侯、郡守一样有守土之责,犯了法,一样逮捕入狱,区别之处就在于王爵的排场更大,权力更大。
秦既称帝,患周之败。。。古世相革,皆承圣王之烈,今汉独收孤秦之弊。镌金石者难为功,摧枯朽者易为力,其势然也。故据汉受命,谱十八王,月而列之,天下一统,乃以年数。讫于孝文,异姓尽矣。
以上是汉书的记载,既然“天下一统”,异姓王、同姓王,就都不算做外国君主,而只是最高级别的封爵。
文化优越并不等于要消灭其他文化。尽管文化优越和血统优越一样,都有其缺点,有其暂时性,但是,文化优越论,算是比血统优越论进步一点。血统论最后指向的,必然是肉体消灭,文化优越论指向的,必然是同化/单调化。后者总比大规模屠杀好些(尽管我不完全赞同)。文化论毕竟还给了人选择权,血统论的荒谬之处在于,它无视人的产生是非选择性的,哪个生命来到世界上之前知道自己的肤色种族?
文化论就会出现这种空窗期,在北魏孝文帝未汉化前,仍是标准的鲜卑国家,此时算外国政权还是中国政权?南朝那些国家是不是始终算成中国?江北总有不奉汉化的时候,是否此时就代表亡国或外国,还是只要占领中国就叫中国人,管他是不是匈奴或鲜卑。谈混血就太复杂,不如就定位为纯外族,也就是非汉族,像五胡应该就不是汉人,五胡建立的国家(不是封国),不谈混血,只论外族,倒底是外国还是中国,答案只有二选一。
中国一词,建议作地理名词理解。千年万年之后,汉人是否还在这片土地上生活都很难讲。起那些老祖宗于地下,让刘邦、李世民、赵匡胤看看我们,他们是否把我们看作汉人,很难讲。
中国的王朝,不管是多数民族统治者(汉族),还是少数民族统治者(鲜卑、契丹、女真、蒙古、满清),从历史上看,少数民族统治的时间加和在一起,时间也不算短(很可观),这足以打破汉族一直是中国/中原的统治者的迷梦。
谁应该统治中原,谁不应该统治中国?这是一个简单又复杂的问题。唯有德者居之,我们这些后人看来,还是以治理效果为简单标准为好:当日对老百姓较好的,就是好皇帝、好统治者,而不论他出身哪个民族/种族。
多数民族统治少数民族的结果:要么胸怀开放如唐,蕃将守边,少数民族居住区域成为拱卫内地的缓冲带,二者皆得其利;要么排斥胡人,内敛如明,少数民族成为王朝最大的敌人,稍有疲惫,即为其乘。
少数民族统治多数民族的结果:要么彻底同化,一如孝文故事,此种民族大通婚,大融合,足以产生一个新的多数民族,尽管仍然称为“汉人”;要么仅在典章制度语言文字服饰礼仪(部分)上加以汉化,仍然大体本民族的认同和宗教信仰,如女真的金朝和满洲人的清朝,这样民族隔阂虽然存在,但皇帝的励精图治,却使得民族矛盾在国内并不严重与首要;要么基本不受多数民族的影响,甚至排斥/禁止此种影响,使本民族整体地凌驾于多数民族之上,整体地作为统治者而存在,这样保留本民族的同时,却给长期统治带来永远无法消除的隐患。
回头看满清,实者当初满汉分治,始终视中国为征服地的观念,终究不利于皇朝的长治久安。革命党人的主要口号:驱除鞑虏、恢复中华,毕竟有其影响力。帝国的任何统治失误,均被人联想到征服者的身份,少数民族的身份,从而化为民族隔阂与歧视。如果存在的是一多数民族王朝,革命党人的口号又该是什么?皇室能否存在至今,而作为各种政治力量的缓冲?中国现在的疆域又该是如何?
面对历史的种种猜想,最后都化作民族的联盟:也许东亚的地理、生产条件、气候,决定了多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,合久必分,分久必合的宿命。
而今日中国疆域的形成,不过是西风日渐,历史的偶然:向使满清为宋,今日的中国不过保有内地区区数省;向使遭遇西方列强坚船利炮者为蒙元,则今日中国疆域或又倍之。
无论如何,责备、评价祖先,或者沉迷于过去的辉煌中,均已不足道,重要的,是开阔历史,书写我们的历史。
统治背后是什么?是暴力。是赤裸裸的肉体消灭。为什么我要采取有效统治原则?就是因为统治是以强大的国家机器作后盾的,一般的小民,如果不顺从,要么遁入桃花源中,要么漂洋过海,要么削发为僧,俗世众生,除了听从/服从那一纸公文以外,还有什么办法?在这种情况下,要求多数民族反对少数民族也好,要求持不同政见者反对执政者也好,都是苛求。
直到今天,统治者尚以人心迷众,其实,中国历史上,多的是武力征服,少的是人心思变。对执政者(胜利者)的崇拜。可以休矣。
提出有效统治原则,起源于2003年和同学的争论。当时争论的焦点,是台湾的法律地位:台湾是一实际存在的政府/国家与否?与大陆的关系(继承)如何?当时,我采取参入联合国作为时间标准,大陆加入联合国之前,台湾合法,我们非法;之后,我们合法,他们非法。但这说法不能服人,我自己也倍感牵强。现在看来,对其内部,台湾现政府的统治始终合法,对其外部,在承认他的国家看来,他是一合法政府与国家,对于不承认他的国家,它仅是一政治实体(政府)而非国家。反之,大陆也是一样。
有效统治,纯粹是我提出的。有效统治论,解决的是:
1、叛乱团体的统治问题,如塔利班;
2、分裂/分立团体/政府的统治问题,如两岸;
3、新发现地区政府的统治问题;
4、革命;
5、起义;
6、入侵。
等于是,在一切非常态条件下/情况下所产生的新政府的合法性问题。判断这个政府(甚至国家/王朝)的合法性,则采取“有效统治”标准,这标准适用也不是专门为古代中国准备的。
正统之争,至今存在于多数中国人心中,以为汉贼不两立,其实大不然。正统观念,是中世纪遗物,是负担,是包袱。也只在中央朝贡体制下有其意义。现代国际社会,只有合法与否,并无正统与否。
合法分为两种:对内合法和对外合法。对内合法,因有效统治获得,对外合法,因外国承认获得。换言之,在不能有效实施统治的地区,该地区人民对此政府法令,没有服从的义务;对于没有承认自己的外国,该外国一样不承担国际义务。再进一步,比如,现在台湾人民自然不必理会大陆的法律(相当于外国法);中美建交之前,中国政府可以指名道姓骂美国,建交之后,就不可以,否则就有外交纠纷(美帝国主义云云的说法见不到了) 。
我一再指出,有效统治,只是去承认一种事实,一种法律事实,这个,客观讲,是没有对错的评价的。回到中国历史来,可以发现,中国的史学家修史,有五代十国,有南北朝,只要时间够长,影响够大,二者超过一个界限,则一概记入历史。
中国,有多种含义,比如,作为地理名词(汉族传统居住区),比如,作为历史名词(汉唐宋),比如,作为法律名词(中华人名共和国辖下的领土,或,中华人民共和国)。
你能保证,现在的汉族人,千年后、万年后还居住在这片土地上?向前推,“中国”,难道盘古开天地的时候就有了?
我们说世界历史,指的是地球上发生的事,我们说欧洲史,指的是欧洲这片土地上发生的历史,我们说日本史,指的是日本列岛上发生的历史,我们说中国史,却变成了“汉人的历史”,你不感到这很荒谬吗?
所谓中国史,指的是中国这片土地上发生的历史。否则,我们将三代以前的人类活动,怎样划入“中国史”?那时并没有中国阿,连中原这个概念也没有。
至于中国(疆域)的大小,历朝历代,是有区别的。像蒙元,根本就不是“中国”,无论是国号,还是统治者,还是法令政令,还是语言,还是统治方式,还是民族等级,还是对待儒家的态度,根本就不是“中国”,注意别拿元史来论证,因为元史的差劲,人所共知。但我们再写中国史的时候,却不能回避,因为当时他们征服了整个汉族传统居住区,几乎整个东亚大陆。
文化论无疑给外国大开入主中国之门,如果唐太宗以文化算成中国人的话。
这观点更是荒谬,历史上所有的侵略,哪个是以文化进行的?照你这么说,最好把所有佛教,英文书籍,还有马克思的著作全部焚毁。
如果有更好的文化,我们有权利去选择。难道固守落后,峨冠博带,才是对本民族忠贞不二?
看看我给出的汉族定义:
1、黄种人;
2、自称为汉人;
3、接受中原文化,尤其是儒家文化。
这个定义适用于1900年以前的一切人。符合这些条件,就是汉人。
我相信,你是没有看到这个定义的。你可能不明白,这是“汉人”的定义,不是“中国人”的定义。
如果满清对外称他们是“中国”的话,大清皇帝也是中国人。现在国内的藏人、蒙古人,维族哈族,也都是中国人,傻子才敢说他们不是中国人,很简单,他们拥有——中国国籍。
外国人变中国人,再简单不过,入籍就可以了。和混血、通婚没有任何关系。在古代,可以把长期连续定居中国(如10年以上,且非为外国公务目的,如唐时的阿拉伯商人),担任中国官职(郎世宁),看作入籍。现代,更简单,去公安部、外交部办理一下即可。
当然,鉴于中国古代在管理外国人入籍上面,可能没有现在制度化。简简单单认为担任中国官职就是入籍,也不妥。比如,终成吉思汗一生,他没到过宋、金,好像还没有到过西夏,这样的人,视为“中国人”,是否合适?他好像接受过金的册封,封他为将军。这也算是荣誉、爵位一类的东西。不算入籍。何况就是古代,恐怕也有多重国籍问题。因此,即使担任中国官职(马可波罗),也不一定要视为单一中国国籍。
现在作一总结。汉族定义:
1、黄种人;
2、自称为汉人;
3、接受中原文化,尤其是儒家文化。
同时具备以上标准者,为汉族人。这个定义适用于1900年以前的一切人。这三个标准实际上是:1、基因标准;2、主观标准;3、客观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