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24日

法治的未来

辛亥革命,推翻了满清,反而带来中国20年的混乱(1911-1931)。毛也好,蒋也好,其树立的,都是一种皇帝式的个人权威,这种权威,在转型的中国,是不可或缺的,因为帝制必然回光返照。大小凉山、藏区的农奴,从无自由意识,一旦你把他们解放出来,造反的,反而是这些农奴,因为你打破了他们的正常秩序。在任何时候,政治平衡重于一切,1/9/8/9年的六/四/事件,最值得铭记的教训,就是需要韧性的斗争。假如中国明天实现民主,共产党下台,多党选举,会不会变成了个稳定强大的自由国家?我的答案是:绝对不会,只会比现在更差。因为这些奴隶们根本不知道如何行使权利。他们也很难对抗业已出现的金融寡头、能源寡头、工业寡头。共产党留下的巨大政治真空,更足以产生可怕的漩涡,把中国之船带入深渊。
  
20年内,在中国,当务之急,不是呼唤民主,而是追求法治。今天我国的法律,不能说不完善不全面,不能说无法可依,但是,有多少人真正把法律当回事?有多少律师法官检察官真正相信法律?
  
惟有我们手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,在法庭上,在政府机关里,在大街小巷,勇猛而坚定地呼唤自己的权利,自己的法律,法治才会一步步靠近我们。永远要放弃那种“毕其功于一役”的思路,一定要真心拥护共产党,要把共产党的法律当成真正的法律。这个政党,它的统治手段,也越来越依靠法律,而不是机关枪了。
  
韧性的斗争,胜于街头巷战。
  
腐败,不仅仅是腐败分子的过错,你我皆有原罪。诸君哪一个在办事时没有送礼或者考虑送礼?腐败,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。由腐败的官员,必有腐败的人民。
  
民主,不是最紧急的药方。法治是。每一个法律人,必须牢记耶林的教诲:权利来自斗争。在通往法治的道路上,从来都不是鲜花满地,而是腥血扑鼻。
  
每一次,遇到打算提起诉讼的当事人,我都心怀敬意,正是他们,一个一个鲜活的权利主体,呼唤自己的权利,法律才不至于成为一纸具文。

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检讨法律教育的目标定位,法律教育界比起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在教育的各个环节培养学生“像法律人那样思考”(Thinking like a lawyer)的能力。
  
我认为,在中国,最重要的是教会人们用常识思考问题,think via common sense。
  
中国人是世界上最缺乏常识性思考能力的人。

革命不如改良,大改不如小改,但是一定要改。无论是执政党主动的改,还是人民的逼迫。大学扩招,尤其是法科学生的扩招,总会使法治民主自由和平观念深入人心。我们可以接受一党专制,但不能接受一人独裁;我们可以接受没有自由选举,但是不能接受人大永远充当橡皮图章;我们要和平演变,要把中国建立成比美国更为强大、自由、法治、民主、自主、文明的大国,我们要再现汉唐辉煌。
  
在特定的历史时期,一个贺卫方,抵得上二十个法学教授。二十个贺卫方,可以让政府更加法治。哪一天贺卫方能出任最高法院副院长,就是自1979年刑法通过以来,中国大陆在法治道路上取得的最大成绩。
  
法律人应该团结起来,拥护共产党,主动和共产党合流,我们要主动充当第五纵队,坚持体制内斗争,为把共产党社会民主党化而努力,为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超级大国而努力。我们一定要留给子孙后代一个更好的社会和国家。我们要心存理想。我们必须坚持体制内斗争。
  
西方经济学(指相对于马克思经济学的庸俗经济学),在中国成为显学,并最终得到政府的承认。实际上和一帮经济学家摇旗呐喊有关,过去政府面临的难题,主要是发展,是解决贫困问题,现在的统治问题,越来越集中在深层次的非经济问题。我们要向经济专业、管理专业的人学习,目前的当务之急,不是“司法职业化”的技术问题,而是反复强调,在任何场合强调法律、法治的重要性,把博弈各方引到法律框架下进行斗争,把一个政府/政党的统治工具,由机关枪变成印在纸上的法律。否则,技术性问题解决得再好,政府不采纳,仍然不过是纸上谈兵。所以要先解决大问题,再技术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