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月28日

Religion及其他

在看MARTIN ON EQUITY的时候,看过他们对RELIGION下的定义。最近两年中,看过一本令我热血沸腾的小说:《西去的骑手》,还有一本令我头皮发麻的小说:《心灵史》。红柯的小说还好懂,关键是那个传奇人物马仲英引起了我长久的注意,毕竟新疆建省太晚,毕竟“西域新疆”四个字,在近代有着很多谜团。但是,和张承志相比,红柯对于回族,似乎在了解上不如张。我的一个朋友评价张承志的文字里充满了血腥味道,当时我还不理解。看了《心灵史》之后,这种感觉维持了好几天。“当古老的大海朝我们涌动迸溅时,我采撷了爱慕的露珠。”两相印证,这应该是《热什哈尔》里的经句。我必须声明,我像所有的中国汉族人一样,是可笑的多神论者,一方面不信神仙,在看西游记的时候哈哈大笑,另一方面,在春节、清明、盂兰节毕恭毕敬地向祖宗行跪叩之礼。而且,村子里一直有回民,从小和他们也有交往,从种族上看不出大家有什么区别。现在,看了《心灵史》之后,我总算明白,为什么我的那个朋友不认为中国存在回族,存在的只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人/汉人。
大英帝国的海外殖民地、属地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纷纷独立,这是又一个世界级别的霸权告别历史舞台的标志,邱吉尔的铁幕演讲,正是帝国的最后一曲挽歌。此后一切就由美国说了算了。好在英国给世界留下了很多遗产。在那些海外领地,普通法制度延续了下来。我已经说过,普通法是英语法、案件法、法官法,但是现在,我们可以发现,只有那些信仰基督教的地区和国家的普通法制度发展的最为良好。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巴基斯坦,这个国家政变频仍,相信应该是因为宗教与法律相距太近所致。
基督教历史上也有血腥杀戮的历史,大航海时代之后,随着资本主义的建立,宗教的狂热渐渐消退。亨廷顿提到文明的冲突,现在看来,似乎一切已经言中,911和伦敦爆炸就在眼前。然而在我看来,真正可怕的,是那种狂热的精神。这种精神,在看《奥林匹亚》时有所领悟,在看国社党的阅兵式时深有体会,在听父辈回忆文革往事时,有了近乎亲身经历般的体验。
不信仰的人觉得教争永远是愚蠢可笑的,而信仰者却认为这至关重要,心灵不能容许虚假。用百姓的话说,“要寻真的教门”。这是张承志的原话。但是,当一方开始使用暴力时,当暴力指向平民时,当暴力的使用是无甄别的时候,一个合理的界限已经被逾越了。
信教者有一种优越感、责任感,似乎天降大任于他。我不想说这是对或错。历史自有其逻辑。基督教的狂热青春期已经度过,现在轮到其他教派了。然而,人类的救赎,在宗教上仅是一种可能而已。可怕的是那狂热的精神。二战和一战相比,真正值得人类深思的,不是战争规模大小,而是二战中有大量的反道德事件,这些事件超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准则。比如奥斯威辛,比如南京大屠杀。这是近现代史上值得深思的事件。什么引起了暴力?暴力的界限在哪里?引起暴力的是狂热,不管他叫什么。暴力的界限是理性,是对人类秩序、道德、法律长久思考之后产生的理性。
注:二战期间,我的家乡被日军占领。我们家也遭受了直接损失。老房子上还留有当时的弹痕。在我的幼年,经常听到两种回忆:一种是祖父辈对于抗战、内战的回忆;一种是父辈对于三年自然灾害、文革的回忆。有感于这些涉及历史真相的亲身体会,与近20年愚民教育的冲突,在抗战胜利60周年之日,特写此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