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没有这本书,我也承认丛林法则的存在.
并不是这本书提出了丛林法则.
浪吃羊,是丛林法则.人吃鸡,也是丛林法则.
窃国者诛,窃钩者为诸侯,是不是丛林法则?
历史是胜利者写的,是不是丛林法则?
枪杆子里面出政权,是不是丛林法则?
强权即公理,是不是丛林法则?
胜王败寇,是不是丛林法则?
否认丛林法则直到今天还支配人类社会,拿今天的文明的眼光来看历史,是傻子.
我同样知道你是一个唯心主义者。如果1+1=2在你看来不利于中国,你一样会给它贴上极右理论的标签,可惜,你连极右是什么都说不清楚。或者,你看不上眼的理论,就是极右理论。贴上这个标签,连辩论的必要性都没有了。
(作为汉族,你可能会谴责少数民族对汉族居住地的入侵,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或者知道,今天的汉族居住区,一样是通过战争/武力手段从别的民族那里夺过来的,汉族本来的居住区比现在的内地行省要小得多,而那些土地上原来是有先民的。那些先民都到哪里去了?这是你不想/不会考虑的。你只会从汉族的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。而历史的答案就是狼吃羊,就是丛林法则,就是优胜劣汰。直到现在的国际法、人权法建立起来之前,丛林法则在国家与国家之间、民族与民族之间、动物与动物之间,一直大行其道。)
我曾经说过:狼吃羊,郎又何罪?有些人对此大肆攻击。他们忘了自己每天都在吃鸡鸭鱼肉。在那些鸡鸭鱼肉看来,人类何尝不是羊。
“罪”,意味着用人类的法则来评价人类。直到今天为止,人类的法律还拒绝对动物的行为进行评价。动物的行为,本来就不是法律的评价对象。
秩序,只在同样接受秩序的国家/人之间起作用。在人与动物之间存在的秩序是什么呢?不是别的,还是丛林法则。
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。
以爱国为名,以站在左派或者右派的对面为名,动不动给别人飞一顶帽子,这就是暗黑幽光的思维。
我发现你最大的特点是:拒绝思考。
这正是我感到极可笑的地方。
在你看来,帮希特勒制造V2或者原子弹的那帮科学家的理论,同样是:极右理论。
你不会无知到连今天的浙江、福建的大部居住的是越族都不知道吧?今天湖南湖北的苗人从黄帝时代就一直遭到中原部族的杀戮。两广越南的人种,根本就是马来人种。
看看汉武帝时候征服诸越的纪录。看看秦始皇时期的版图有多大?
卫青霍去病窦宪被汉族歌颂,可是,他们的行为,用今天的国际法来看,是赤裸裸的侵略与种族灭绝。(入侵匈奴与灭绝匈奴)
当你的家人被狼吃掉,被山上掉下的石头砸死,你该怎么办?去杀那只狼?(这还算办得到,但用不用审判这只狼,给它定罪?)你又怎么去杀死那只石头呢?(在我看来,这都是同样性质:自然事件。这些属于非人类行为,完全没有可责性。)
对于属于人类行为的战争/武力/侵略,在1650年格劳秀斯奠定现代的国际法之前,也缺乏明显的评价标准。比较完善的国际法标准,一直到一次世界大战,甚至二战之后,才算完善起来。即使这样,当美国没有得到联合国的授权而进攻伊拉克时,我们仍然感到困惑与不安,因为这是一种倒退。从既有的微弱秩序的倒退。
在此种标准建立之前,对于侵略/种族灭绝/民族之间的战争,可以说是缺乏参照物,缺乏评价的标准。要知道,直到乾隆皇帝时期,准格尔作为一个部落,还被清朝军队完全屠灭。
以下引自资治通鉴
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上元封二年(壬申,公元前一零九年)
初,上使王然于以越破及诛南夷兵威喻滇王入朝。滇王者,其众数万人,其旁东北有劳深、靡莫,皆同姓相杖,未肯听。劳深、靡莫数侵犯使者吏卒。于是上遣将军郭昌、中郎将卫广发巴、蜀兵击灭劳深、靡莫,以兵临滇。滇王举国降,请置吏入朝,于是以为益州郡,赐滇王王印,复长其民。
这是汉武帝武力征服云南一部的纪录。这些可算是华夏族?
是时,汉灭两越,平西南夷,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,给初郡吏卒奉食、币物、传车、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、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,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也言擅赋法矣。
楼船将军杨仆入越地,先陷寻峡,破石门,挫越锋,以数万人待伏波将军路博德至俱进,楼船居前,至番禺。南越王建德、相吕嘉城守。楼船居东南面,伏波居西北面。会暮,楼船攻败越人,纵火烧城。伏波为营,遣使者招降者,赐印绶,复纵令相招。楼船力攻烧敌,驱而入伏波营中。黎旦,城中皆降。建德、嘉已夜亡入海,伏波遣人追之。校尉司马苏弘得建德,越郎都稽得嘉。戈船、下濑将军兵及驰义侯所发夜郎兵未下,南越已平矣。遂以其地为南海、苍梧、郁林、合浦、交趾、九真、日南、珠厓、儋耳九郡。师还,上益封伏波;封楼船为将梁侯,苏弘为海常侯,都稽为临蔡侯,及越降将苍梧王赵光等四人皆为侯。
初,东越王馀善上书,请以卒八千人从楼船击吕嘉;兵至揭扬,以海风波为解,不行,持两端,阴使南越。及汉破番禺,不至。杨仆上书愿便引兵击东越;上以士卒劳倦,不许,令诸校屯豫章、梅岭以待命。馀善闻楼船请诛之,汉兵临境,乃遂反,发兵距汉道,号将军驺力等为吞汉将军,入白沙、武林、梅岭,杀汉三校尉。是时,汉使大农张成、故山州侯齿将屯,弗敢击,却就便处,皆坐畏懦诛。馀善自称武帝。
上乃遣横海将军韩说出句章,浮海从东方往;楼船将军杨仆出武林,中尉王温舒出梅岭,以越侯为戈船、下濑将军,出若邪、白沙,以击东越。
汉兵入东越境,东越素发兵距险,使徇北将军守武林。楼船将军卒钱塘辕终古斩徇北将军。故越衍侯吴阳以其邑七百人反攻越军于汉阳。越建成侯敖与繇王居股杀馀善,以其众降。上封终古为御兒侯,阳为卯石侯,居股为东成侯,敖为开陵侯;又封横海将军说为按道侯,横海校尉福为缭嫈侯,东越降将多军为无锡侯。上以闽地险阻,数反覆,终为后世患,乃诏诸将悉徙其民于江、淮之间,遂虚其地。
这是武帝时期攻灭两越的纪录。
发天下七科讁及勇敢士,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将骑六万、步兵七万出朔方;强弩都尉路博德将万馀人与贰师会;游击将军韩说将步兵三万人出五原;因杅将军公孙敖将骑万、步兵三万人出雁门。匈奴闻之,悉远其累重于余吾水北;而单于以兵十万待水南,与贰师接战。贰师解而引归,与单于连斗十馀日。游击无所得。因杅与左贤王战,不利,引归。
这是出塞(汉朝边境)进攻/侵略匈奴的纪录。
说实话,我不原意评价上面的征伐对或是错,在我看来,从对自身统治有利与否、对汉族有利与否的角度,极易评价。但是,要是套用现在的国际法通行标准,我只能把这视为侵略行为。
狼图腾之所以让很多汉族读者感到不满与不安,就是因为他们嗅到了一种味道:游牧民族是狼,农业民族是羊。
他们为这种隐喻感到恐惧,感到无法接受。
然而,这正是历史的真相。不过,千年延续的、存在至今的、强大的汉文化道出了另一个事实:这是人群之间的较量,不仅有赤裸裸的军事/武力较量,更有文化与文化的较量。狼也好,羊也好,游牧民族、农业民族所扮演的,只是一种角色而已。人类历史上的彻底种族灭绝,毕竟只是少数。人类之间的斗争,毕竟不像狼与羊那样,失败者尸骨无存。
即使狼吃羊,几千年来,狼灭绝了吗?羊灭绝了吗?就算没有人类活动的任何干扰(就像在澳大利亚草原那样),狼与羊依然上演他们的游戏。因为,这是自然的安排。
人类一样如此。今天的各位,都是人类中心主义者。你们以为自然臣服于己,你们远远不知道:人类仍然在自然的掌握之中,而且服从他制定的规律。
这规律就是:丛林法则,laws of nature
我知道你苍白的辩护就是:自卫。正如我们的国家在1979年侵略越南时所做的那样。我和你相反,在我眼中,侵略只是一个中性词。侵略并非总是错的,即使拿今天的眼光来看。
我想问你,自卫,就可以屠杀对方、灭绝对方吗?(出塞三千里,杀其名王,虏其部落与归,直到漠南无王庭,彻底颠覆对方的政府/国家?)
你说汉朝对匈奴的战争是自卫,我难道不能说匈奴对汉朝的打击是自卫?
所以说你一向思维僵化,你的想法,仅仅比正统/传统想法前进那么一点。你见不得任何与己不同的东西,见之,则贴上标签:极右(左)思维。